政府鼓勵生育,沒想到竟然有年紀很大的夫妻積極響應。
22歲應屆畢業生趙明因拒絕對未成年胞弟履行經濟扶養義務,被親生父母訴至基層人民法院。
年逾四旬的夫婦,認為獨子已赴外埠求學導致家庭氛圍冷清,決意生育次子以「增進家族人丁,構建手足互助體系」。該計劃遭長子強烈反對,「我現在已經這麼大了,不需要有弟弟或者妹妹來陪伴左右。再說你們兩位的年齡已經很大了,再生一個會對母親身體影響很大」。但夫妻不聽大兒子的勸阻,仍執意誕下幼子。
隨著幼子成長,這對中年夫婦因體力和經濟雙重壓力,要求剛踏入社會的大兒子分擔撫養責任。彼時趙明正面臨應屆生就業率走低、房租占收入比超40%等現實困境,且始終不認同父母生育決策,遂嚴詞回絕。
最後,一家人鬧到法院上
經家庭調解程序無效后,案件進入司法審理。法院依據《民法典》第1075條關于兄姐扶養義務的司法解釋,判決父母訴求成立。
輿論場域呈現兩極分化:部分網民指責趙明缺乏家族責任感,「血脈至親何必錙銖必較」;另一種聲音則質疑父母決策合理性這麼大年紀不考慮實際情況剩下小孩子。
——中年生育更需審慎評估養育能力。
法律規定兄姐扶養義務的初衷是保障未成年人權益,但絕不能成為父母推卸責任的擋箭牌!中年追生二胎本就該做好全盤規劃,把育兒壓力轉嫁給剛畢業的長子實屬道德綁架。
數據顯示應屆畢業生薪資并不高,在房租物價飛漲的當下,年輕人連自身生存都艱難,憑什麼要為父母的沖動買單?原生家庭不該是無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