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突襲抽考!請問白天下雨開車出門,車子要開什麼燈?新北市三峽區一名男駕駛雨天開車出門明明有開車燈,卻收到1,200元的罰單,仔細了解法條後才驚覺自己一直都做錯了,其他網友也錯愕學到一課。
根據《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男駕駛收到的罰單事由為「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未開頭燈。」駕駛被開單才知道,就算自認白天視線良好,只開日行燈仍不足,上路遇到下雨就必須開大燈。被罰錢後原PO將「已知用火」的教訓分享至臉書社群,提醒大家要注意。
許多駕駛看了原PO的分享才學到一課:「我以為只有進山區才要欸,現在連城市也要」、「謝謝提醒,沒開燈真的很危險」,也有過來人抱怨:「我也遇過一次,讓我非常不爽,我有去申訴一樣沒用,以後不管白天黑夜,一旦開上車,大燈我絕對打開。」
有網友認同這項規定的用意:「很多駕駛人的觀念都停留在大燈是給自己照亮外面的,卻不知道它也能在不良天候時讓別人看到自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1項第3款:「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新北市交通局裁決處曾說明,很多駕駛人不習慣白天開大燈,不過遇到天候不佳時,開亮燈光能讓其他用路人更容易注意到,未依規定可開罰1,200~3,600元。
為了提升行車安全,南投縣交通警察隊宣布自7月1日起,將在竹山鎮台3丙線實施科技執法,若違規超速依法最重可處3萬6,000元罰鍰,情節嚴重還可能吊扣牌照。
根據《TVBS新聞網》、《風傳媒》報導,由于南投竹山鎮台3丙線4.7公里處交通事故頻傳,台3丙線又是連接竹山鎮與集集鎮,以及竹山紫南宮重要聯外道路之一,交通警察隊因此在此路段規劃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速限50公里,且雙向取締,7月1日就會正式啟用。
交通警察隊指出,竹山鎮台3丙線4.7公里處因路線筆直空曠、沿線居民少,行經容易超速行駛,自2024年9月至今年2月已接連發生死亡交通事故,經查皆為行人遭高速行駛車輛撞擊所致,顯示此路段是事故高風險區域,地方政府在與居民取得共識後,這才決議設置測速設備。
交通警察隊就提醒,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一般道路汽車超速處罰鍰1,200元~2,400元,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屬于「嚴重超速」,可處1萬2,000元~3萬6,000元罰鍰,還要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機車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下罰1,200元~1,400元,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駕駛人務必遵守速限規定,以確保行車安全也避免荷包大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