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母親,我想救兒子。如果他有罪,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如果沒有罪,希望他能早點回家。」90歲高齡的何婆婆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表示。
7月30日上午,浙江省舟山市中級法院法庭上,何婆婆替子辯護,引發關注。

男子被抓——
在公司被員警帶走,涉嫌敲詐勒索罪遭刑拘
被告人林某今年57歲,系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人,他同時是舟山東聯氣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聯公司」)、舟山佰旺金氣業經營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佰旺金公司」)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林某的外甥女李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2023年3月22日下午3時左右,舅舅在公司里被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員警帶走,當晚一直沒有回家,次日家人收到一份警方的刑拘通知書,稱他涉嫌敲詐勒索,同年4月28日被逮捕。
她說,同時被刑拘的還有舅舅公司的財務人員李某錚,涉嫌相同罪名。
合作方報警——
報警稱6年前被敲詐勒索,損失達5500萬元
林某親屬介紹,林某被抓與當地一名黃姓男子有關,黃系舟山當地一家知名公司負責人,先前因生意上的事支付了林某一筆款項,孰料6年后的2023年3月初,黃某到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報警稱,自己在2015年至2017年間被敲詐勒案,金額達5500萬元。
林某外甥女李女士介紹說,舅舅的公司主要生產氣體,供造船廠焊接之類使用,此前2009年開始與黃某合作,但經常被拖欠貨款,直至2013年5月因種種原因被迫停產,經統計,黃某公司累計拖欠逾1億元,于是舅舅走上討要貨款之路,有時一天要跑3個城市。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檢索發現,2009年12月,有媒體報道稱,當年胡潤百富榜上,47歲的黃某以80億身家排名第88位,被稱為舟山首富。
檢方指控——
以舉報稅務等問題索要錢財,合伙敲詐勒索逾1.17億元
舟山市新城區公安分局偵查完畢后,將此案移送給所轄的舟山市定海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該檢察院指控稱,2009年8月開始,林某實際控制的兩家公司與黃某創立后又被收購的一家公司(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以下簡稱「金海重工」)開展液態二氧化碳供氣業務,後來雙方產生經濟糾紛。
2014年底至2016年期間,林某利用盜取的財務憑證多次向黃某所在公司的貸款銀行主要領導舉報其存在稅務問題,并以此迫使黃某多次與其談判,從而索要錢款,李某錚參與一次談判并配合林某威脅黃某。
定海區檢察院還指控說,2014年至2017年期間,林某利用別人提供的材料,以已經掌握「金海重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證據為由,向「金海重工」相關領導施壓,并舉報至舟山市國稅局。林某和李某錚又多次與「金海重工」談判索要錢款,兩人從黃某處勒索5645萬余元,從「金海重工」處勒索6097萬余元,共計1.1742億余元。
該檢察院認為,林某等兩人共同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系共同犯罪,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提級管轄——
舟山定海區法院審理時律師作無罪辯護,后被移送當地中級法院審理
2023年12月21日,舟山市定海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時,律師辯稱,林某作為舟山市民營企業家,為了要回公司被拖欠的貨款、停產損失等債務,多次與「金海重工」等單位談判,但對方始終拒絕支付款項,談判無果后,他通過舉報「金海重工」稅務問題來促進問題解決,最終在拿到部分被拖欠貨款和停產損失6年后,因涉嫌敲詐勒索罪遭刑事追訴。
律師認為,林某主張的貨款及利息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且「金海重工」當時尚未支付完款項,討要合法債務不屬于敲詐勒索罪中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單位不能成為敲詐勒索罪的犯罪主體、犯罪對象,通過談判主張債務是合法的,不構成敲詐勒索罪中的「威脅、恐嚇」,林某舉報偷稅漏稅行為具有合法性,且未使黃某和「金海重工」產生恐懼心理,「希望法院公平公正地判決。
」
後來,經該法院報請,2024年8月21日,舟山市中級法院同意移送管轄,該中級法院提級管轄此案后,該案亦轉由舟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庭審現場——
自學法律后90歲母親現身法庭,與代理律師共同辯護
7月30日上午9:30,林某90歲高齡的母親何婆婆出現在舟山市中級法院法庭上,這次她與律師一道替兒子作無罪辯護。
何婆婆外孫女李女士介紹說,開庭當天舟山刮台風,當時只有大約10名直系親屬被允許進入法庭旁聽,其余數十名親朋被安排在二樓觀看視訊庭審,出現在法庭上的外婆戴著眼鏡,神情嚴肅,當戴著手銬的舅舅被法警帶上法庭時,她仔細端詳著他,努力讓自己不哭。

李女士稱,坐在辯護席上的外婆拿著放大鏡查看相關材料,有時還將重要內容記錄下來,當天下午4時左右,外婆情緒有些激動,隨即捂著胸口說身體不舒服,法官宣布休庭,法院提前準備好的120救護車的醫護人員給她作檢查,發現她血壓飆升到了190,醫生建議她去醫院進一步檢查,「我們大家都勸她去醫院,但她不愿離開。
」
何婆婆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她育有3個女兒1個兒子,兒子排行老三。
說起為兒子辯護的初衷,她說2024年下半年的一天她思子心切,突然想替他辯護。
家人得知她的想法后堅決反對,認為她年紀太大了,擔心發生意外,「她是一個要強的人,很犟,根本不聽大家勸告,還買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兩本法律書籍開始自學。」
外孫女李女士介紹稱,外婆以前是國企普通員工,身體狀況一般,她每天堅持學習,拿著放大鏡看書,「她會使用電腦,不懂的就上網瀏覽。」
她告訴記者,今年3月份起,外婆每天清晨4點左右起床,然后看一會兒書,上午和下午都到法院閱卷,風雨無阻,一些重要內容她還摘抄下來。
何婆婆告訴記者,她以前念過國中,那兩本法律書籍基本上看完了,但有些還是記不住,對一些內容不是吃得很透,盡管如此,她希望在法庭上好好替兒子辯護。
何婆婆說,她的3個孫子輩是知名大學畢業的,他們有自己的家庭和事業,平時太忙不能拖累他們,另一個孫子輩還未成年,「我們已聘請了一位律師,我與對方會配合辯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