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男子發現某片農田之下富含「土黃金」,當機立斷租下了25畝地,一年時間共挖出了8400噸「土黃金」,總價高達47萬余元(約2019684新台幣),然后就被人舉報了,說他非法采礦……
2021年,家住湖北棗陽的老馬在在網上刷視訊的時候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事情。 他們棗陽有一種儲量大、品質好的膨潤土。 膨潤土能吸收相當于自身體積8-15倍的水,還具有良好的粘結性、觸變性,通過人工鈉化可以轉化為鈉基土。 這種土經過加工后可以應用于多個工業領域,比如用來冶金、鉆井、防水、鑄造等。 也被稱為「土黃金」。 棗陽膨潤土是當地工業的支柱之一。
顯然,這種土的生意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但馬先生偏偏不信這個邪,他專門跑去租了25畝的耕低,然后雇傭工人開挖。
在短短1年內,就挖了8400噸的膨潤土,估算價值47萬。 然后,馬先生就被當地的熱心市民給舉報了。 那這種情況應該怎麼判呢? 很明顯,馬先生這種行為已經屬于犯罪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所有的礦產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想要開礦你得有許可證。 但是馬先生是自己在眾目睽睽之下偷偷挖的,根本沒有取得開采證,屬于是犯了非法采礦罪。這種罪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價值在10萬至30萬以上的就屬于「情節嚴重」。所以馬先生犯法了。
8400噸土,估值47萬,也就是說一噸只有45塊錢。 這也是正常的,畢竟這只是未經加工的初級原料,雖然估值可能偏低,但也不會低到哪里去。
我們現在能夠買到的幾百一噸的膨潤土,那都是經過加工過的,不是這種原土。 刨去租賃土地、人工、設備損耗、運輸以及其他成本,能不虧本就已經不錯了。 所有,想要掙錢還是得走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