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死刑犯張順興吃完「斷頭飯」,微笑著和母親告別,然而就在臨刑前最后一刻,他突然大喊一聲:等會,我有話說!
1997年前后,那時候的張順興,還是個信奉「吃虧是福」的老實人,那天他跟人起了沖突,把對方打傷了。對方獅子大開口,索要一筆能把他家底掏空的巨額賠償。
換做別人,可能就認栽賠錢了,但張順興在那一刻做了一筆極其硬氣的交易:他拒絕被勒索,寧愿用8年的自由去換這個公道。
他沖突的對象是村里出了名的地痞,平日里就靠敲詐鄉鄰撈好處。 對方的傷情本就輕微,卻開出遠超治療成本的賠償價,純心想拿捏他。
張順興家世代務農,全家收入僅夠糊口,根本拿不出這筆天價賠款。 他不想向惡勢力低頭,也不想讓父母妻兒跟著自己背債度日。 他主動前往派出所投案,如實交代傷人經過,堅決拒絕私下調解賠償。 當地法院結合案情,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八年,他當庭服從判決。
監獄的八年里,他安分守己參加勞動改造,從沒惹過任何事端。

他總覺得自己守住了骨氣,沒被惡人敲詐,這筆自由換得值當。 他沒意識到,壓抑的委屈和不甘,已經在心底埋下了仇恨的種子。
2004年他刑滿釋放,回到老家發現地痞依舊橫行鄉里,氣焰更勝從前。 對方見他出獄,不僅沒有收斂,還當眾嘲諷他坐過牢,故意上門挑釁滋事。 多次辱罵、推搡的欺辱,讓這個原本溫和的老實人徹底被怒火沖昏頭腦。
一次爭執中,地痞動手毆打他,還惡毒辱罵他的年邁母親和年幼孩子。 積攢多年的憋屈、憤怒瞬間爆發,他隨手拿起身邊的農具,朝著對方狠狠砸去。 他沒有逃離現場,坐在原地靜靜等待員警到來,對殺人事實供認不諱。
司法機關經審理查明,張順興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雖事出有因,但犯罪后果嚴重,依法判處死刑。 他接到判決書后沒有上訴,平靜接受結果,沒向家人流露過一絲不甘。
執行死刑當天,看守所按規定準備了他愛吃的紅燒肉、饅頭和熱湯。 他細嚼慢咽吃完斷頭飯,笑著安慰前來訣別的母親,讓老人放寬心。 他叮囑弟弟妹妹照顧好母親,別為自己難過,轉身便跟著法警走向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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