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英子為了不讓事情鬧大,在發現劉銘在外面借個人貸之后,立馬去找了貸款公司談判。
在談判的過程中,意外結識了周厚澤,并且不打不相識的和周厚澤成了好朋友。
再後來,周厚澤又剛好看中了羅英子房子,成了羅英子房子的買家。
在周厚澤的幫助下,羅英子查到了劉銘在外面借了很多個人貸,總共利息加本金差不多有600多萬。
雖然羅英子房子也賣了600多萬,但羅英子肯定是不愿意把這些錢全都拿去幫劉銘還債的。

而且那套房子還是羅英子的婚前財產,羅英子就更加不甘心去幫劉銘填坑了。
但不甘心歸不甘心,劉銘借的都是一些個人貸,那些人才不會管羅英子是不是被劉銘騙了,他們的目的只是要錢。
至少羅英子現在和劉銘還是夫妻關系,劉銘逃到國外躲起來了,那些人想要錢,就一定會去找羅英子的。
01 羅英子惡心韓之通,選擇方麗虹
羅英子為了避免這些劉銘借的個人貸影響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在邱華的建議下決定先發制人。
羅英子先發制人的第一步是給自己找一個代理律師,邱華給羅英子的建議是找她們的師傅韓之通幫忙。
首先,韓之通是他們的師傅,肯定是會全心為羅英子爭取利益的;其次,羅英子以后還要在韓主任手下工作,這個案子也相當于是一個見面禮;
最后,邱華想要一起做羅英子這個案子,但是又不敢得罪韓主任,但是如果當事人羅英子主動提出要邱華參加,那韓主任大概也就不會再為難邱華了。這樣一來,邱華就可以既參與到這個案子,又不會得罪韓主任。
羅英子當然看出來了邱華的顧慮和私心,但羅英子不是邱華,她不怕韓主任。
再者,在王大福殺人案這件事情上,羅英子一直對韓之通過河拆橋的行為很鄙視。
所以,羅英子沒有找韓之通做自己的代理律師,而是直接越過韓之通找到了律所的合伙人方麗虹。

羅英子之所以去找方麗虹,并且堅信她會代理自己的案子,其實也不是盲目沖動,而是通過自己的觀察,基于兩點原因做得決定。
第一個原因。
羅英子第一天入職的時候,和她一起入職的還有一個很有背景的女孩夏舒。
韓之通也想要這個女孩,因為可以帶來很多案源。但無奈韓之通沒有搶過,最后那個女孩被分到了陶正律師的事務部。
而韓之通只分到了羅英子這個什麼背景都沒有的新人。
對于這個分配結果,韓之通當然是不高興的。分配結束后,韓之通立馬就打電話跟同事吐槽了。
而根據韓之通的這通電話,大概也能聽明白,雖然韓之通也是高級合伙人,但方麗虹和陶正是一伙的,而韓之通并不是很得方麗虹的青睞。
第二個原因。
因為王大福老婆的口供,羅英子始終覺得王大福有可能是被冤枉的,所以一直堅持要再調查下去。
韓之通為了阻止羅英子繼續調查下去,跟她講了梅大梁的經歷。後來羅英子自己也親口去問了梅大梁當年的事情。
根據梅大梁的說法,當初他們夫妻是被人給坑了。而當年坑她的人,不是對手而是自己的戰友。
再結合韓之通的說法,當年這個律所是梅大梁夫妻和方麗虹三個人一起創立的。
後來因為一個案子,梅大梁夫妻被訴唆使當事人和證人做為證,梅大梁老公當庭因為腦溢血死了,梅大梁也被吊銷了律師執照,再也做不了律師了。
雖然梅大梁沒有明說,但很明顯,作為創始合伙人,梅大梁夫妻倒下了,最大的受益人只能是方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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